向学生售烟被抓现形 店主:我以为是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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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学生售烟被抓现形 店主:我以为是民工

2018/7/2 10:25:11
 执法人员介入调查,若向未成年人售烟查证属实,店主或将面临高额罚款

 

       “我没有留意,以为是卖给民工。”华强职业技术学校周边一家商店向学生销售香烟被现场抓到时如此声辩。“难道你没有看到学生身上的校服吗?”当控烟人员出示视频与照片证据时候,店主马上改口,“这是第一次,以后不会卖了。”

       626日是国际禁毒日,香烟的危害虽然不及毒品,但对于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同样不容小觑。当天中午,深圳第二轮控烟战第二场来到福田区。因涉嫌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市监部门作了现场笔录,并要求店主随后接受调查,一旦查证属实,其或将面临高达3万元的罚款。

 

学生来买烟,店主没有任何劝阻

       华强职业技术学校位于福田区莲花街道,在学校对面有一条小食街,中午放学期间,三五成群的学生纷纷来到这里觅食。而在一排小食街里面,就“隐藏”着几家销售香烟的商店。

       因在门口摆了一个煎饼摊子,主营烟酒礼品的国强商行是其中人气较旺的一家,学生在门口排起了长队。而记者跟随控烟人员在暗访中发现,来这里消费的学生不只是奔着山东煎饼,还有的是直接冲着香烟而来。因为他们在这里买烟时,并不会被店主拒绝。

       记者现场看到,有几名男学生进到店里,熟练地购买了一包芙蓉王香烟,并用手机微信付款,整个交易过程中店主没有对学生购烟的行为进行询问或劝阻。随后,买了香烟的学生在店门口将香烟拆开,旁若无人地分而食之。

       接到举报后,市监福田局莲花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查看了视频与照片证据,对店主进行询问调查,并作了现场笔录。执法人员表示,店主已涉嫌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若查证属实将面临处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烟草制品销售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违者将会被处以3万元罚款。

       店主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知道不可以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但并不清楚处罚的标准,也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记者询问,是否会允许自己的小孩吸烟。“自己的小孩,肯定不会让他抽烟。”店主表示,他已经知错,下次不会再犯了。

 

面临取证难,控烟工作任重道远

       在控烟巡查的过程中,记者留意到,路面上三三两两的学生,吸烟的人不在少数,其中男生占多数,也有部分女生。他们在路面上“吞云吐雾”,显得毫不忌惮,而周边的商户、其他学生对此似乎也已习以为常。

       福田区控烟志愿者监督大队队长李镜明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学生的消费能力也在提升,有足够的零花钱购买香烟,如果不能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能对商户的售烟行为进行大力处罚,整体的控烟形势将面临挑战。

       记者也留意到,在上述国强商行所销售的香烟中,价格从几元到几十元不等,最便宜的也就是一瓶饮料的价格,在学生的消费范围之内。

       “从现场走访的情况来看,未成年人吸烟的数量还是比较大,而部门商家唯利是图,法律意识淡薄,情况不容乐观。” 深圳市控烟协会副会长庄润森指出,由于购买香烟是一个瞬间行为,存在取证难的问题,仅仅依据校服来判断学生未成年,在执法程序上存在不严谨之处,给一些店主打擦边球留下了空间,这也说明我们的控烟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背景

深圳第二轮控烟战全面打响

       625日至720日期间,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各区(新区)控烟办、市健促中心、市慢病防治中心、市控烟协会将联合在十区开展十场控烟执法督查行动。目前已在罗湖、福田两区进行了两场督查。

 

督查对象:

餐饮服务场所,中小学校周边售烟场所。

 

督查内容:

1.餐饮服务场所是否按要求张贴禁烟公告和禁烟标识。

2.餐饮服务场所是否建立控烟管理制度、指定控烟责任人,并培训场所工作人员。

3.餐饮服务场所内是否存在违法吸烟现象,工作人员有无及时劝阻。

4.中小学校周边售烟场所是否有在售烟区域明显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

5.中小学校周边售烟场所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现象,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人员,场所工作人员是否有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