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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一餐厅被罚一万元

2014/4/23 14:12:01
深圳商报记者 张妍 通讯员 王岭 熊静帆

  《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实施一个月有余,其中对违反条例且逾期不整改的单位罚款万元以上备受关注。昨日,记者从“中美创建无烟工作场所伙伴项目”培训班上获悉,我市首张单位罚单由市场监管部门开出,被罚单位是龙华新区龙华街道一餐厅,处罚金额为1万元。

  据了解,我市从2013年启动“无烟企业”招募工作,目前已有30多家企业、酒店、餐厅等填写了申请书和承诺书。

  317个烟民被罚

  罚款总额15850元

  根据控烟条例执法工作实施方案,4月12日至18日是第二个密集执法周,市控烟办统计了卫生、市场监管、城管、交通、公安和文体旅游等6个主要 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6个部门共开出个人处罚317宗,罚款总金额为15850元;单位处罚一宗,金额为1万元。仅有的一宗单位处罚来自市场监管部门。

  据介绍,首个因为控烟“吃罚单”的单位为龙华新区龙华街道某餐厅。3月20日,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对该餐厅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餐厅在其售烟场 所没有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标识,执法人员对其进行警告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4月12日,执法人员再次前往该餐厅,对其 控烟存在问题进行复查,发现仍然存在上述问题。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表示,档次相对较低的餐厅,就餐人员对于控烟接受程度越低。4月16日中午,执法人员到南山区某大排档餐厅进行检查,发现一名就餐人员 在抽烟,当执法人员执行处罚时,就餐人员抵触情绪严重。“条例将所有类型餐厅均列为控烟场所,并没有因档次高低有差别,希望餐厅经营者和就餐人员都能了 解。”

  办公场所成为处罚难点

  根据控烟条例规定,办公场所属于市卫计委下属的市卫生监督局的执法范围,也是处罚的难点。市卫监局执法人员表示,办公场所控烟耗费了大量执法资源,快速简易处罚程序也缺乏约束力。

  执法人员表示,在龙岗区龙福路的正中大厦(商业写字楼大厦)控烟巡查时,发现7楼某公司办公室有一男子吸烟,执法员及时拍照记录下了该男子手指 夹着烟头的情景,执法员当即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告知室内办公场所属于禁烟区域,不得抽烟,要求该男子立即熄灭烟头,该男子也当即将烟放入烟灰缸熄 灭,执法员同时发现该办公室办公桌上烟灰缸放满了烟头,一并拍照固定证据。执法员对该男子进行教育,该男子表示接受教育不再在室内办公区域内抽烟。

  随后,执法员表示决定处以该男子50元罚款时,该男子则表现出焦虑,同时该男子的几位同事更是极力维护,执法员坚持耐心讲解和解释,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耐心沟通,该男子接受了50元罚款,虽然最终该男子总算出示了身份证并签字当场缴纳罚款。

  市控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现在的50元处罚属于简易处罚程序,被处罚者出示身份证登记后,只需签字和现场缴交罚款即可,如果200元以上的就需要到银行缴交。“50元处罚有时推行仍遇到不少困难,200元或500元处罚,估计需要更有力的保障才能够顺利执行。”

  深港口岸外连廊成烟民“过瘾”重灾区

  作为我市控烟统一举办电话12345发挥了一定的效力,尤其对办公场所和口岸等平时非6个执法部门监管范围内的监督。市卫监局接到了7宗由12345转送的口岸控烟投诉,其中主要集中在罗湖和皇岗口岸。

  执法人员表示,投诉主要集中在口岸退港处这个监督真空地带。“罗湖口岸退港处属于深圳口岸与香港口岸之间的边境缓冲区,因为位于深圳口岸出境检 查关口之外,执法人员无法进入执法,虽然罗湖口岸管理处工作人员进行劝阻,但是由于其无控烟处罚权,对抽烟人员缺乏约束,因此口岸退港处控烟工作处于卫生 监督控烟执法无法触及的地方。”

  另一方面,口岸的室外连廊也是烟民集中“过瘾”的重灾区,但口岸管理处认为目前难以监管。皇岗口岸管理处提出要求市控烟办发文列明“口岸室外连廊”为禁烟区域。

  对于口岸的特殊性,卫生监督部门建议市卫计委授权口岸警察作为口岸控烟执法人员开展控烟执法工作,让口岸控烟执法没有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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